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2〕98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详见《学生手册》2022版)进行。分配额度参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人数及困难等级比例,具体额度划分见附件1。
各班级召开班级评议会议(奖助困补认定工作评议小组,班主任/辅导员参加),须在额度内评选,不得超过分配额度,评选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可分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3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2300元。国家助学金将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获助金额的一半。
对于原建档立卡(含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且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要求给予最高档资助。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
11月10日—11月13日:申请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后确定资助标准,并进行班级内部公示(公示内容不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请及时删除公示信息),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四、报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
所有材料务必于11月14日下午14点前提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国家助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zhuhuan@126.com,发送时请将邮件标题和文件命名为“国助+班级”,切记不要更改表格格式,直接填写相关信息;
(2)班级评议小组意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班主任/辅导员审核签字)交至B1-328祝缓老师;
(3)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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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