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根据学校《关于落实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请各教研室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和教材选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学任务
1、5月31日17点前,各教研室提交纸质版签字任课教师名单1份至教学办,电子版发送邮箱:jileilei1515@126.com。本次教学任务包括仙林校区、泰州校区、继教院,任课教师名单请分开落实。任课教师名单模板(附件1)上可勾选或注明(新生教学任务另行通知)。
2、任课教师原则上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应当具备一定的教学经历,一般要求既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不少于2个学期。初次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通过课程所在学院组织的试讲,通过后方可承担课程(包括理论课程与见习)教学任务,且不超过总课时的30%。
3、严格落实《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管理办法》,为教授授课提供必要的保障,优先保障教授的授课安排。各课程总论或绪论部分的教学内容原则上应安排课程负责人或资深教授讲授。
4、合作办学专业外教课助教老师请注意,下学期来华授课计划拟采用新的模式,即线上线下结合,建议《 3周线上+2周线下+3周线上》的方案,线上以理论授课为主,线下是小组指导、实践实验操作等,请尽快与外教沟通,尽量落实在本次教学任务中。
5、翰林教师承担泰州校区教学任务,各教研室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用相关老师。要求务必对录用的老师集体备课指导,遵照课程教学大纲和内容进行讲授,同时在考核管理方面加强各部分占比、难易度、区分度的把握和指导,与仙林校区同质化的要求。
6、下学期面临审核评估现场检查及线上系统抽查。要求各教研室、实验中心、课程负责人、全体任课教师做好准备,待任课教师系统填报教学日历时,务必精准填报,包括在系统填报实验课教学日历及提交实验课成绩(届时再提醒)。
二、关于教材
1、请各教研室负责人5月31日-6月5日在教材系统填报教材选用信息。为规范教材选用,各课程均需从“教材管理系统”中的教材书目库中选用教材。新生教材另行通知。
2、如确需选用该书目库以外教材的,请教研室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新增教材选用目录审核表》(见附件4),6月5日12点前送教学办汇总提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录入系统后,教研室方可继续进行教材选用。如需增选人民卫生出版社和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十四五”规划教材,统一于6月5日前报教学办汇总提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录入系统后,教研室即可进行教材选用。
3、拟使用未经审核或改版的自编教材(讲义)的课程,请各教研室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自编教材(讲义)审核表》(见附件5)并附自编教材(讲义)定稿纸质版,6月5日12点前送教学办,提交教材审核工作委员会审核。
任课教师名单模板.xlsx2023学年秋季学期继教院教材版本征订方案(征定).xls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3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 (合并各学院).xlsx教材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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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