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团支部、志愿服务团体(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志愿者在实践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全校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广泛深入发展,在奋力谱写“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一流中医药大学新篇章中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个人奖、项目奖、组织奖、贡献奖。具体奖项是:十佳青年志愿者(10名,在优秀青年志愿者中产生,不单独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20名)、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10个)、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奖(2个)、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2个)。
二、参评条件
本次表彰的参评范围:2023年度全校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和项目,以及对我校志愿服务事业贡献突出的个人和组织。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突出学科专业特色、地区特色和服务大局成效,聚焦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教育支持、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领域,以及关爱困境青少年、为老助残、大型赛会、应急救援、文明实践等领域。近2年内获得过国家级和省级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个人和组织不参评。
1.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14至40周岁(1983年12月30日至2009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在我校工作和学习的中国公民,包括在我校学习满1年的港澳台青年,在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在江苏学习的港澳台青年志愿者的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共青团中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纳入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评选表彰范围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10号)的规定进行。
(5)履职行为不算作志愿服务。
2.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
(1)项目目标和服务对象明确,服务范围清晰,服务内容合理,服务方式恰当有效,服务内容、服务模式具有明显的志愿性;
(2)项目具有创新性,在全校志愿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
(3)项目申报当年正在实施,已连续实施时间不少于2年;
(4)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奖项目优先参评,往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项目不参加评选。
3.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奖
(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及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考虑,在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组织,可以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6)校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不参评优秀组织奖;获得过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个人和组织不参评。
4.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
长期关注和支持我校青年志愿服务事业,为全校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除共青团系统外的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组织。履职行为不算作志愿服务。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要求:各组织要根据各自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做好参评个人、项目和组织的资格审查及推荐工作。
(二)申报材料:1.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1-4)、汇总表(见附件5);2.各项申报均需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需提交一张1寸个人免冠照片和两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照片(每张图以标题形式描述活动内容,并以压缩包形式打包反馈);4.申报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奖的需提供5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照片原图(每张图以标题形式描述活动内容,并以压缩包形式打包反馈)。
请各部门于2023年11月29日12:00前将推荐表、汇总表、事迹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xyyounger@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级XX班团支部/老师/团队+2023年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申报材料”;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交至B1328。
(三)申报数量:
1.学院拟推荐2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1个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奖、1个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各团支部可积极申报,学院团委将统一组织答辩。
2.同一奖项推荐多个的,请在汇总表(附件5)中进行排序。
(四)组织评审:
学院评选将组织评审团,对候选人、候选项目、候选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于11月底进行院级答辩,最终产生学院推荐名单。
校级评选将组织志愿服务专家及老师组成评审团,对候选人、候选项目、候选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采用材料评审及现场答辩综合评分的形式开展。现场答辩于12月上旬另行通知。最终产生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10名十佳青年志愿者、20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0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2个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奖、2个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的获奖名单并公示。
(五)公示和表彰:评比结束后,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积极发动,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和志愿服务组织团队申报。申报单位要坚持优中选优,将日常工作台账、评价考核情况等纳入优选评估要素,注重将日常表现突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优秀典型选树、推荐上来。
2、严把标准要求。各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确保质量第一、事迹过硬,经得起群众、实践和时间的检验。不得只采用简单逐级推报的方式;不得使典型推报与日常工作脱节;不得简单指定拟推荐人选。所有推荐个人、组织、项目均应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做好服务管理。各部门按照“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各级组织应当加强对受到表彰的青年志愿者个人、组织、项目团队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服务,每年至少走访或者访谈一次。对青年志愿者个人应当重点了解关心其学业、职业和志愿服务情况,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困难。对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队应当重点了解其自身建设、工作开展、作用发挥等情况,给予支持帮助、督促提醒。
4、注重宣传推广。各部门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注重应用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生动展示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精神特质和时代风采,激励广大青年志愿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积极投身学校“双高”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做志愿先锋。
联系人:吴涵颖
QQ:2496636618
邮箱:yxyyounger@163.com
附件1.2023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3.2023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奖推荐表.docx
附件4.2023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推荐表.docx
附件5.2023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推荐汇总表.xlsx